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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治安案件过了追诉期的,会受理。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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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从违法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持续或者持续的,从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予处罚。从违法行为发生到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定期限称为追诉时效。
【法律意见】需要根据情节确定。【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追诉治安案件的时效为6个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六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予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持续或者持续的,从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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