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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资本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资。用户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1、注册资本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土地使用权出资事宜做出规定。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使用人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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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做加入股的,因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本身就是无偿的,企业根本就没有权利对划拨土地使用权作出任何处分,除非是国有企业的话才能入股。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可以作价入股的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指依法取得的符合转让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方可作价入股进行房地产合作开发,此时,土地使用权性质已变为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土地的价格需要纳税。股东以土地使用权投资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由产权受益人支付。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企业在经营活动的一部分非货币资产的对外投资中,在发生投资交易时,应按公允价值销售非货币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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