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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民事起诉状原告:李**,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小区*号楼*号,联系电话:135********。被告:张**,...
关于子女抚养权变更起诉书: 原告:×××(姓名),×(性别),××年××月××日生,汉族,××人,身份证号码:××××,住××××××。 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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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XX市人,住XX市XX镇XX村西区XXX号。电话:被告:吴X英,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XX市人,住XX市XX镇XX村第X片区XX号。电话:诉讼请求:请求法院:1、判令解除被告对婚生女林XX的事实抚养关系;2、判令由原告抚养教育婚生女林XX。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之子林X辉(现已故)于20XX年X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于20XX年XX月XX日生育婚生女林XX(详见出生证明)。于20XX年XX月XX日签定《离婚协议》(协议约定婚生女林XX由林X辉抚养教育),并于20XX年XX月XX日到XX市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证号:闽政民离字第010X00XX号)。原告与林X辉离婚后,婚生女林XX就由林X辉抚养教育,但林X辉于20XX年XX月XX日因故死亡,此时起至今,对婚生女林XX的抚养教育的重担就落到年迈的被告吴X英身上,现被告是婚生女林XX的实际抚养人。婚生女林XX现已满11岁,在XX镇小学就学。被告吴X英年岁已高,其家庭经济并不宽裕,没有其它生活来源。若婚生女林XX继续由被告抚养,对被告来说,无疑是加重被告的经济负担;况且婚生女林XX现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关键期,在经济上,婚生女林XX的长身体及受教育方面需要有较好的经济支撑外;在精神上,婚生女林XX现已失去了父爱,更需要母爱的直接关怀。原告是婚生女林XX的母亲,负有对婚生女林XX抚养教育的直接责任。现原告不忍心看到被告与婚生女林XX祖孙俩相依为命,艰难度日,原告要求直接承担起对婚生女林XX抚养教育的责任。现婚生女林XX正处于儿童成长的重要阶段,若对其抚养教育不利,将严重影响其心身的健康成长。就婚生女林XX抚养权的问题,原告与被告协商后,被告表示自己愿意放弃对婚生女林XX的实际抚养关系,由原告对林XX进行抚养教育。鉴于被告也愿意放弃对婚生女林XX实际抚养关系,为此原告请求贵院对本案速裁速决。为了婚生女林XX心身的健康成长起见,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此致XX市人民法院具状人:20XX年XX月XX日注意:起诉的时候需要到法院立案庭交两份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一份等。在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时候,具体分为两种方式,包括协议与诉讼。而实践中,能够协商变更是最好的,对子女来讲也比较有利,毕竟对簿公堂还是有伤感情的。要是需要向法院起诉的话,则了解清楚子女
变更民事起诉状原告:李**,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小区*号楼*号,联系电话:135********。被告:张**,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小区*号楼*号,联系电话:136********。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被告的婚生子由原告; 2、被告每月支付原告费1000元,并支付办理离婚手续后至今的7000元以及雇佣保姆费用7000元、医疗费800元;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在2006年5月登记,婚后于2007年2月5日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原被告双方于2009年*月*日达成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中约定儿子由被告抚养。从办完离婚手续至今被告都没有管过孩子一天,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孩子一直由原告抚养。在此期间,原告多次联系被告叫其对孩子行使抚养义务并两次带孩子去找被告,被告都置之不理。还约定由原告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当时原告的工资只有840元,达到了其工资的40%.按约定孩子由被告抚养,但实际是原告一直抚养着,被告应该承担抚养费,也应达到其工资的40%,除此原告雇佣保姆支付了7000元和支付医疗费800元,也应由被告承担。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不但没有尽抚养义务,而且对孩子没有任何亲情可言,严重违反了协议的约定。孩子若由被告抚养会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现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第7条、16条,诉至贵院,望贵院判决儿子由原告抚养并由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以及从离婚后至今的抚养费7000元、雇佣保姆费用7000元、医疗费800元。此致**市**区人民法院具状人:***20**年**月**日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由被告抚养。 由于小孩系女性,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随着小孩的生理发育,×××亦感觉到不便与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顾及小孩的生活与学习不说,甚至有酗酒恶习,每每回到家便对女儿进行打骂,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 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00元生活费。变更抚养权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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