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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加多宝案例, 广药与加多宝以商标为由向加多宝索赔29亿元怎么办

2022-02-24
广药和加多宝的凉茶官司又开始了。2016年6月24日上午,广药集团以商标侵权为由向加多宝索赔29亿元,案件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因争夺商标、红罐装潢和广告语等,广药与加多宝已经接连打了十几场官司。此次诉讼29亿的索赔额,不仅是广药与加多宝之间近年来十几场官司中最大的一次,也是中国知识产权领域最大的侵权大案。当天庭审争议焦点集中于加多宝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若构成侵权,赔偿金额如何计算以及加多宝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29亿元的索赔金额是如何得来的?据悉2014年广药最初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时要求的是10亿,声称是通过正规渠道调查到加多宝在2010年5到2012年5月期间,生产销售王老吉的净利润。此次金额修改为29亿是基于广药通过计算六家加多宝公司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即其所认定侵权时间内利润合计约为29.3亿元。加多宝方面则认为自2011年4月广药集团提起无效仲裁之后直至仲裁裁决作出期间,答辩人的许可使用费已支付的情况下使用涉案商标不具有主观过错,是善意使用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加多宝集团法律顾问姚岚进一步指出,加多宝对王老吉品牌提升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广药集团应依据利益平衡原则和不当得利制度对于加多宝在商标使用中贡献的巨大的商标价值,给予利益返还,而不是诉讼索赔。实际上,自2012年凉茶大战拉开之后,王老吉商标被许可使用的“后发商誉”及其经济价值的移植就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所谓“后发商誉”,按照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的通俗解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先知名,后许可”的“先发商誉”,另一种情况是“先许可,后知名”的“后发商誉”。例如可口可乐、雀巢咖啡、星巴克等诸多著名品牌及其注册商标在我国的许可使用都属于“先发商誉”;涉案的“王老吉”注册商标及品牌的商誉,则是在商标许可使用过程中“后发商誉”跨越提升的最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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