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检验检疫部门按照下列要求,对进境粮食实施检验检疫:(一)中国政府与粮食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签署的双边协议、议定书、备忘录以及其他双边协定确定...
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粮食进境前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报检,并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一)粮食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进境粮食经检验检疫后,检验检疫部门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单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部门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相关检验检疫证书。
国家质检总局及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境粮食质量安全实施风险管理,包括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准入,包括产品携带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监管体系评估与审查、确定检验检疫要求、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等。
出境粮食生产加工企业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具有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建立涉及本企业粮食业务的全流程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各台账记录清晰完整,能准确反映入出库粮食物流信息,具备可追溯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三)具有过筛清杂、烘干、检测、防疫等质量安全控制设施以及有效的质量安全和溯源管理体系;(四)建立有害生物监控体系,配备满足防疫需求的人员,具有对虫、鼠、鸟等的防疫措施及能力;(五)不得建在有碍粮食卫生和易受有害生物侵染的区域。仓储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库房和场地应当硬化、平整、无积水。粮食分类存放,离地、离墙,标识清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5人已浏览
535人已浏览
2,008人已浏览
4,4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