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
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履行地在民法中一般是指买卖合同中的履行地。对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应采取以下原则: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4)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点实际上是指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的登记地点。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协商不成的,要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对有关合同的约定不明确,依照前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3)履行地点不明确,支付货币的,应当在接受方所在地履行;交付房地产的,应当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应当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