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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抓捕的,有这个权力,如果是传唤的,不应当带手扣。...
1、先通过警方,申请伤情鉴定。至于案件事实,你就实话实说即可。2、如果构成轻微伤,对方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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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受害者,我也曾经报过110,但他们说我没有证据,无法立案。说:“像你们这样的只是给110增添麻烦,他们无法解决这样的事情。”对于这样的事情也说只能不了而了。但是我们受害者怎么办呢?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呢?由于派出所没有作出什么解决,以至于被告人的家人整天在我家门口大骂,并肯扬言要杀死我们。以严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我们该怎么办?具体事情如下:我在公用洗涮间里遭到被告人的性骚扰,由于当时害怕没敢喊出声,只是夺门而过。(当时,已看清楚这人的长像,身穿衣服)。事后,越想越害怕,于是,就报了110,报了110以后,到派出所陈述以上事实。但是,派出所没有作出什么解决方案。以至今天,他们的家里人才如此大骂。社区咨询小组成员碧咸关键是证据的问题,这也是性骚扰案件比较难以认定的主要原因之一,对于公安机关来说,不可能单凭当事人的陈述就认定存在性骚扰的行为。因此,我认为还是要收集证据,否则不但无法保护自己还让对方逍遥法外!
被人举报吸毒,警方到达现场没有抓到现形时,会根据现场情况情况来决定是否要求涉嫌人尿检。如现场气味、现场遗留物、有没有吸毒史等对报警情况进行判决。当然,警方如果没有掌握也不会强制他人去尿检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七十八条对涉嫌吸毒的人员,应当进行吸毒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采集女性被检测人检测样本,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对涉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可以对其进行体内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检验。
会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接受报告、控告、举报。不属于自身管辖的,移送主管机关处理,通知举报人、控告人、举报人;不属于自身管辖,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应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有权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告。 被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告或者起诉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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