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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项目。...
产品责任保险,是指以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维修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而所谓产品责任,是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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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生产者或销售者因产品缺陷引起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的基本责任有两项: (1)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公司在保单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赔偿被保险人生产、销售、分配或修理的产品发生事故,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包括疾病、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2)被保险人为产品事故所支付的诉讼、抗辩费用,及其他经保险公司事先同意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诉讼保全是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包括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讼前财产保全。诉讼保全的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
什么是第三者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的概念】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第三者责任险的主要条款】一、保险责任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且投保人已支付相应附加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从事保险合同载明的被保险人业务时,因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在保险合同载明的本附加险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二、责任限额及免赔额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以及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自行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发生本附加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对每次事故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与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金额之和,不超过保险合同载明的第三者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合同载明的第三者责任累计责任限额。三、责任免除下列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工作人员因驾驶各种机动车辆,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引起的赔偿责任。 2、被保险人工作人员因从事医师、律师、会计师、建筑师、美容师等其他专门职业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引起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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