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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以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为目的,开始运输毒品时,是运输毒品罪的着手,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到达目的地时,属于犯罪未遂,毒品到达目的...
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既遂和未遂的认定贩卖、运输毒品罪既遂标准是故意犯罪。其客观方面通常表现为购买、出售毒品的行为和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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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毒品罪开始运输毒品时,毒品到达目的地时是犯罪既遂,即使由于某种原因而将毒品运回原地或者其他地方也是属于运输毒品罪。行为人开始运输毒品时,是运输毒品罪的着手,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到达目的地时,属于犯罪未遂;毒品到达目的地时是犯罪既遂,到达目的地后,即使由于某种原因而将毒品运回原地或者其他地方时,也是犯罪既遂。
一种观点认为,贩卖应以毒品实际上被转移给买方为既遂。在毒品被转移之前,即使买卖双方已达成转移协议或者卖方已先行获取了经济利益的,都不能够认为是贩卖既遂;对于运输毒品者来说,其开始运输毒品之时是犯罪的着手,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到达目的地的,是犯罪未遂,毒品被运抵目的地的,是犯罪既遂。第二种观点认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与否,应以毒品是否进入交易环节为准。至于行为人是否已将毒品出售获利,或是否已实际成交,不影响本罪既遂;若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毒品未能进入交易环节的,则构成本罪未遂;运输毒品罪的既遂与否,应以毒品是否起运为准。毒品一经进入运输途中,就构成本罪既遂。第三种观点认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购买、出售、运输毒品行为之一的,无论其是否卖出以及是否运达目的地,均应定为贩卖、运输毒品罪的既遂。
运输毒品罪的既遂标准是:犯罪行为完成了运输毒品罪所要求的全部构成要件。目前既遂的主要有三种主张,包括:起运说、到达目的说和合理位移说,但三种学说都有缺陷,没有绝对正确,司法实践应在确立运输毒品罪是行为犯的前提下,根据个案证据,来判断是否达到既遂,作出符合社会常理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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