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需要提供相关的证...
按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中,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共同保证可以分为:按份共同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破产时,在申报债权时,两种不同的保证在做法上有所区别。由于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均有责任份额,因此,各保证人可以独自就其份额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各共同保证人之间没有利益的冲突。连带共同保证的各保证人都有责任对全部债权承担清偿义务,各保证人也就都有权以全部债权额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考虑到各保证人都申报债权,会出现利益冲突,也不利于人民法院登记工作的进行,因此,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作为一个主体申报债权,预先行使追偿权。保证人以一个主体申报债权,行使追偿权,但不意味着最先申报债权的保证人有受偿权。最先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只是作为所有连带责任的保证人的代表人,对于破产程序中所受的清偿。各保证人将平均分配。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有时间限制。债权人应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从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天,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3人已浏览
330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