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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填表说明:此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
1、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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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填表说明:此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月度(季度)申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一、申报期限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如果在1年内按月或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每月或每次取得所得后的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自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截至本月最后1日的时间。(二)表内信息栏投资者信息栏:填写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三、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四、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填写《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填表说明:此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月度(季度)申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一、申报期限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如果在1年内按月或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每月或每次取得所得后的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自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截至本月最后1日的时间。(二)表内信息栏投资者信息栏:填写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三、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四、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一、个体经营所得年报怎么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申报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税收优惠备案审批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为纳税人提供申报纳税办理指引,辅导纳税人申报纳税,提示纳税人填写税收优惠栏目。 (3)纳税人可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银行卡(POS机)或现金等方式缴纳税款,办税服务厅应按规定开具完税凭证。 (4)办税服务厅人员在相应纳税申报表上签名并加盖业务专用章,一份返还纳税人,一份作为资料归档,一份作为税收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办理地点】各地办税服务厅。 【办理时间】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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