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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旅游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合同规范详细旅游者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规范、详细签订旅游合同,在旅游合同中要明确游览景点数目、导游服务标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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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一些特殊要素。比如:出境游如果要收导游小费,必须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标准;法规规定出境游一定要派领队的,合同中要有相关的约定;大部分旅行社通常会将省外游、出境游委托地接社去做,旅行社有义务在合同中告知游客地接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 2、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工商部门认定的“霸王条款”问题。比如:“若人数不够,我社无法独立成团,将提前五天通知,全额退还团费,不作赔偿;或我社有权联合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出游,恕不另行通知”。如果有,可与旅行社交涉及或协商,再不行可另选旅行社参团。 3、行程表作为合同的附件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注意行程表中的有关条款与合同条款有没有相互抵触的问题。 要注意网上交费团购的合同签订问题。如是合法的旅行社通过电子商务参团的,要与参团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如果是不具备旅行社资格的网站以团购等方式收取费用交由旅行社操作的,在参团前一定与组团社签订旅游合同,避免发生旅游纷纷时组团社推御责任。 4、善用协商权。对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旅行社在其提供的合同中应当留有“特别约定条款”位置,供双方去协商,游客对合同中已印制定下来的一些内容,认为不合理的,一定要提出异议,通过充分协商去修改。或者游客中有需要照顾的老人小孩、需要清真饮食的少数民族成员等,就要补充一些特别的约定。对显失公平的合同,旅行社不肯让步的,游客有权选择不参加这个旅行社团。 5、注意看旅行社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范围。如,出境旅游必须由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组团,台湾游必须由具有台湾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组团,否则就存在风险。 6、立法提示。在去年10月起《旅游法》实施后,旧版旅游合同一般要作出修订,目前新版旅游合同应增加需要明确的事项,包括导游服务费、成团最低人数、相关“说明”、“告知”、“警示”、“提示”等义务告知(如旅游者购买旅游保险的提示、旅游者文明旅游注意事项的告知、有关安全事项的说明等),而组团出境旅游时国外导游收取小费要明示。 7、合同中必须明确旅行社要选择合格的供应商,明确不能以不合理的低价招徕旅游者等。 8、合同须明确旅游行程开始前,旅行社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旅游者将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9、合同须明确旅游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行社要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等。
签旅游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合同规范详细旅游者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规范、详细签订旅游合同,在旅游合同中要明确游览景点数目、导游服务标准等等,明确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注意几个方面:(一)是否提供规范性的合同文本;(二)是否加盖单位公章;(三)是否提供国家正式使用的银钱收据等;(四)要明确约定合同内容:1、旅游合同中应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保险金额、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2、合同应对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及住宿标准作明确描述。3、旅游景点一项,应明确所有景点与参观的起始时间,必要时,可将旅行社广告中约定的日程作为合同附件。4、住宿标准一项,应注意“标准间”一词只有在星级饭店里才有具体意义,因而,当住宿的地方是一般的旅馆、招待所时,应明确约定床位数、有无卫生间、电视机、电话等住宿设施及条件。在旅行中,双方要按合同履行自己的承诺。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像改变酒店星级、降低用餐标准、飞机改火车、卧铺变硬坐等行径,旅游者要将其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真实的记录下来,尽可能的保留物证,以便今后向有关部门投诉。反之,旅游者变更协议,如暂时离团、提前返回等也要事先通报旅行社,并最好达成书面协议。擅自变更,旅游者要“小心”旅行社的反投诉。旅游者也要理智判断,勇于提出异议,提醒导游,规劝其按旅游合同保证接待服务质量。客观看待质量问题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也应客观看待旅游服务中的质量问题。
(1)保险条款。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在与旅游者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明确以下保险条款:①保险费;②保险金额;③旅行社与承保保险公司商定的各项旅游意外事故的赔偿比例。(2)投保手续。旅行社办理意外保险,必须在境内保险公司办理。其投保手续应由组团社负责一次性办理,接团社不再重复投保。(3)旅行社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手续。组团社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内容,与承保保险公司签定《旅游意外保险合同书》,并以下列方式办理投保手续:①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洞保险公司办理一次投保手续;②以上一年度组织旅游者的人数为基础,一次性向保险公司办理本年度的投保手续。此外,旅行社应与承保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对旅游意外保险索赔有效期限作出约定,一般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为限。(4)有效凭证。当旅游者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旅行社匝及时取得事故发生地公安、医疗、承保保险公司或其分支公司等单位的有效凭证,并由组团社同承保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对旅游者的小额行李物品损失的赔偿,旅行社应与承保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做出规定;在约定数额内可由旅行社先行向旅游者垫付,旅行社凭理赔申请及损失证明与承保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旅游意外保险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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