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宅基地一般家庭共有,根据拆迁协议,有些按户,有些按人头。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出的等同于男方出的资。...
第一,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必须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而订立。第二,女方全资出钱为孩子买了位于四川的房屋,产权在孩子名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孩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婚前父母出资买房,产权在子女一方名下的,并且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那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如果在子女结婚之后房产证上加上配偶名字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商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就出资比例进行分割,一般女方婚前支付的首付,在分割时享有更多份额。可以约定房子归属一人,由其支付属于对方应享有的份额折现金。房产证是谁的名字?
由于该宅基地的所有权人,登记在男方的父母名下,那么应该认定为男方父亲的个人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不能分割。同时,如果当事人如果能够证明,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资翻新过该房产,那么应该按照债务关系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