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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伤理赔需要的证明材料有: 1、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2、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证据。在公安机关处理...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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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保户填写。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2、《托修单》:保险公司提供,修理厂填写并盖章。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3、《定损单》:保险公司提供并填写,修理厂使用后交回保险公司。4、《修车发票》:修理厂提供。5、《施工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6、《材料单》:修理厂提供、填写并盖章。7、《事故证明》:交通队或安委会提供并盖章。8、《赔款通知书》:保险公司提供。车主是单位的需盖章,是个人则需签字。发生车祸之后,有购买车险的车主,在报警、通知救护人员之后,往往就是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同时自己也会在现场取证,为日后申请保险理赔做准备。不过,也要提醒各位车主,留在现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最好尽快转移到安全地带,以免发生二次车祸。
1.要保险公司给予理赔,首先需要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 2.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单正本和保险费交付凭证;(2)索赔申请书;(3)第三者或其代理人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的相关材料;(4)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3.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还需要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二级以上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及病历;造成第三者伤残的,还应提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伤残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造成第三者死亡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4.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的,应提供:财产损失清单、费用清单;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裁定书、裁决书、判决书、调解书等); 5.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索赔有关的、必要的,并能证明损失性质、原因和程度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例如:(1)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银行账号,(3)驾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4)行驶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1、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2、【相关延伸】 问: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在最大的程度能取得多少? 答:理赔多少谁肇事方与受害方谁说了都不算,取决于当初肇事方投保的车辆险种及保险金额等。数额方面双方可以一起去保险公司初步计算一下。如果肇事方已与受害方达成了方案,那么建议在以后签订的正式和解协议里,可以加上两条:1、由肇事方出具书面委托书,将全部的保险赔偿款项直接支付到受害方的指定账户上。2、进入保险理赔程序后,肇事方应全力办理(否则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受害方予以全力配合。这样方能最大程度保护受害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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