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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未结算诉讼金额的确定可以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和已支付价款的情况来确定,当事人还可以按照施工工程任务的市场价格、发包人的违约情况、可...
未结算工程的处理通常从两个角度来看,从承包方或业主的角度来看,工程是否结算不影响工程的合法性,判断工程的合法性通常以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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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未结算未验收可以起诉。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可以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或者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结算工程的处理通常情况下要从两个角度来看, 从发包方或业主的角度来看,工程是否结算不影响工程的合法性,因为判断工程的合法性通常是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虽然,未结算不影响工程的合法性,但是可能存在不能竣工验收,不能交付使用,这可能会影响业主的权利。为此,发包方或业主也应该及时结算,以免产生纠纷。 从承包方或施工人的角度来看,工程未结算会影响工程款的支付,对于承包方或施工人债权的实现存在障碍,资金压力会很大,为此,承包方或施工人应该积极主张要求发包方或业主进行结算,如果不配合结算,尽快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当然在未移交工程的情况下,需要保护好完工工程,以免影响竣工验收和结算。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规定,工程价款结算是指依据基本建设工程发承包合同等进行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相关的结算方法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月,如下: 1、第二十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工程款。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2、第二十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按照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满后清算。 另外,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重点审查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量及各项费用的计取、合同协议、施工变更签证、人工和材料价差、工程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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