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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朋友没有知晓,你就盗刷了信用卡,属于盗窃行为。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各省市对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不同,请查询犯罪地标准为准...
你朋友的行为是不构成刑讯逼供罪的,但是涉嫌非法拘禁罪。 刑讯逼供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是特殊主体,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够构成此罪的。但是根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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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信用卡诈骗的情形: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刷信用卡属于盗窃行为的一种,是严重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综上,盗刷信用卡达到数额标准或者有多次盗窃(无论数额多少)的情形,将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两种具体情况,一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数额在5000以上的行为;二是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在刑法的行为认定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具体情形: 1、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2、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3、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二、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这里需要着重说明的是: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信用卡诈骗可说是一个很严重的罪名,最高可以判至无期,即使数额不大,也会影响自身信誉记录,对今后贷款买房、买车、经商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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