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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的钱,可以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补;经过追缴或者退补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刑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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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属公安机关管辖,抓紧报案,请公安机关最大限度追回被骗钱款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犯罪分子在接受刑事处罚前后,只要有偿还能力,就应当依法返还欺诈受害人的财产。没有偿还能力的,也应当分期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的一切财产,应当追回或者责令退还赔偿。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或者犯罪使用的财产应当追回。收集的财产和罚款应当上缴国库,不得自行处理或者挪作他用。
《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审查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通知控告人不立案的原因。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及时报警,提供线索。如果警方能够破案,及时拦截追回资金,被骗的钱将返还给被骗者。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产,应当追回或者责令退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产应当没收。没收的财产和罚款应当上缴国库,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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