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视为无息借款,因为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如果约定了还款时...
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视为无息借款,因为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如果约定了还款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利息之有无多寡,直接影响当事人利益的分配。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没有约定利息及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以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款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2、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拖欠工程款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很多时候当项目完工时,发包方由于各种原因都无法及时的与承包方结清工资款,工程欠款可以追讨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对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 1、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 2、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应视为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拖欠工程款未约定利息的处理:当事人约定拖欠工程价款利息的计算标准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发布的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