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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前购买的住房应当属于男方所有,但是婚姻期间所还的贷款,以及在婚姻期间合伙购买的工程车,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为筹车款借朋友的1...
1、建议你和男方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2、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还未还完贷款的商品房一般由一方获得,未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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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分析,房子是男方婚前借钱购买,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女方享有分配权。婚前的20万元债务,如果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女方可以争取婚前购买房产部分的分配权。因为,原则上婚前男方购买,并支付在男方个人名下的房产部分,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这一部分,需要争取。
1、你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2、房子属于你丈夫的婚前财产,对于你们同居期间一起还月供,如果你能提供银行的还款记录,则你可以要求男方返还。 3、你们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你可以要求分割一半。 4、现在房子升值,你可以要求男方对你进行补偿。 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或来事务所当面咨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这套房子,应该归男方所有,剩余的贷款也由男方偿还,但是男方应当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向女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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