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1.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
犯本条罪,处三年以下或者;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私人不正当行为,以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或低价出售,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国家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销售国有资产罪的量刑标准如下: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出售国有资产罪的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售国有资产罪实际上是指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