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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不识字立遗嘱有效,但需要满足老人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不属于伪造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
老人不识字可以让别人代写遗嘱,让别人代写的遗嘱在法律上称为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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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识字的老人可以订立录音录像遗嘱。 2、但是录像遗嘱应该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见证人不可以是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相关利害人。并且老人订立遗嘱的时候需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1、如果老年人不识字,那么最保险的方法是去公证处做一个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是效力级别最高的遗嘱。 2、如果老年人不识字,还可以选择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但这三种遗嘱效力级别低于公证遗嘱,但也可以在之后对其进行公证。 3、遗嘱的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一、公租房老人立遗嘱了有效吗?一般来说是无效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因此做为公租房是不能订立遗嘱的,即使订立了遗嘱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公租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保障性。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2、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特质,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 3、租赁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经济适用房是为目标群体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 4、专业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传统的个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产权者自住,而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 5、供应群体广泛性。在我国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依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公租房是国家给予公民的一项住房的优待政策,正因如此公租房的居住权是不能归属于居住人所有的,因此能够继承的部分只有居住的期限,但是不能订立遗嘱将房产的使用权进行规定,这是不合理的行为,不就别法律效力。 公租房老人立遗嘱了有效吗?延伸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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