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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权利人行使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不得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他人隐私或其他社会公共利益。任何公民、法人和组织不得非法阻挠或限制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权利人行使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不得侵犯国家秘密、、他人隐私或其他社会公共利益。任何公民、法人和组织不得非法阻挠或限制信息公开义务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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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市和区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代表本级政府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各级政府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本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制度。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属日常性工作的,应当定期公开;属阶段性工作的,应当逐阶段公开;属临时性工作的,应当随时公开。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及公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中动态公开和决策实施结果公开。
各级人民政府监察部门、法制部门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评议考核。对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的,应当及时督促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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