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东无论是否退股都不需要承担公司借款。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公司拥有的是经营权,这两个权利是分离的。公司向银行贷款,承担还款义务的主体是公司,...
股东无论是否退股都不需要承担公司借款。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公司拥有的是经营权,这两个权利是分离的。公司向银行贷款,承担还款义务的主体是公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也称为创立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的申请,预约公司的股份,对公司的设立负责人。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该有5名以上的发起人,其中一半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国内有住所。如果国企改制成股份公司,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
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两种形式,主要区别在于: 1、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50人以下,可以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分有限公司股东人数2-200人 2、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少于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少于500万元。 3、初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得低于注册资本30%,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4、成立的程序:有限责任只需要经过审核名称、章程审核、地址审核、验资等即可,而股份公司需要通过发起设立、募集设立的方式进行,有专门的设立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符合有限公司的法定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公司债务股东可能承担责任的情形: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534人已浏览
344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