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六十一条【行人行走规则】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
第六十一条【行人行走规则】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四川省道路交通法66条的具体内容有: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一)驾驶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载物;(二)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三)拖拉机用于载人的;(四)未按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五)未按照规定使用灯光装置的;(六)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七)违反依次交替通行规定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一)通过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让行、停车等候或者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 (二)机动车行经渡口不依次待渡的; (三)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穿插或者超越行驶,或者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四)行驶时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拨打与接听电话或者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 (五)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时,不减速行驶的; (六)对因非机动车道被占,借相邻机动车道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不减速让行的; (七)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或者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向车外抛洒物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行驶人行驶机敏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敏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体检;不得行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准则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敏车。《机敏车登记限定》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金: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限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敏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行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限定安装侧方及后下部防护装配、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敏车未按照限定时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限定第十条限定的时限解决变换登记的; (六)机敏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敏车所有人未按照本限定第十八条限定的时限解决转移登记的; (七)机敏车所有人解决变换登记、转移登记,机敏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限定第十三条限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敏车转进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0人已浏览
700人已浏览
1,401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