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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领取结婚证而产生的“夫妻离婚”问题上只要双方自行分手即可,以后互不相碍,没有什么手续要办;在财产方面可以协商处理,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
未婚同居分手,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在分割财产时要照顾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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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需要考虑各种因素: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时应适当考虑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同居财产分割是指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权益做出的书面协议的,分手后按照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没有协议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即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q ote][b]以下是引用[i]legalping在2005-10-27 9:06:00[/i]的发言:[/b] 就是在你们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但是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所以如果你们同居期间没什么共同财产的话,就无需分割了,至于对方的其它要求,基本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q ote] 除了各自的工资,没有其它,谈恋爱本来就会有付出的,打个比方两个人出去吃饭不可能说让女的买单吧?这些都算不算呢?是不是我要全部还给他呢?有这种说法吗?两个人谈恋爱时你情我愿,分手了,如果是单方面的想分,提出的这一方就要补偿另一方曾经花的钱?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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