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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时间的规定【报销时间说明】生育保险报销有时间限制,劳动者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报销。错过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没有补办申请的。由于各...
无锡女职工劳动法规规定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法规延长产假期间,原单位工资照发。 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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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关于调整市区生育保险待遇和结算办法的通知》(锡劳社工[2008]8号)规定: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由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发生的妊娠期检查、生育、流产、计划生育手术、因生育引起疾病以及治疗葡萄胎、子宫外孕手术等费用,方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已连续缴费满6个月,方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无准生证不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无锡女职工劳动法规规定产假期间,无锡生育津贴领取条件享受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法规延长产假期间,原单位工资照发。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无锡市无锡市规定,女职工劳动法规规定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法规延长产假期间,原单位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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