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债务履行的期限,也称债务的清偿期或给付期,即债务人应履行债务的期限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期限。保证责任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必须要在...
主债务履行期的确定需要参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对于债务的履行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借款合同,可以随时履行,诉讼时效从催告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起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因此,对于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或者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第62条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债务期限结构理论和经验研究识别出许多影响债务期限结构选择的因素。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这些因素包括公司未来成长机会、自由现金流量、公司规模、现存资产的期限、公司质量、信息不对称程度、实际所得税税率和波动性等。总的说来,解释债务期限结构选择的理论有契约成本假说、信号传递假说和税收假说等。本部分根据债务期限结构理论对影响债务期限结构的因素进行归类和分析,并给出捕捉这些因素的代理变量。 一、契约成本假说 (1)成长性。 Myers(1977)认为公司未来的投资机会类似选择权。这些选择权的价值取决于公司对其进行最优选择的可能性。
1、主债务履行期的确定需要参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2、对于债务的履行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签订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补充协议和交易习惯等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4、综上,没有约定履行期或约定不明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但必须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5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376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