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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鉴定被推翻后,当事人应当按照最终鉴定结论索赔。此外,最终的鉴定结论也不能推翻。...
1、工伤鉴定结果是存在被推翻的可能性的,但是并不是由当事人随意推翻的。如果对方不认可鉴定结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2、由公安交通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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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当前的司法鉴定实践中,鉴定机构作为商业主体很多都存在委托受理把关不严,鉴定结论草率,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暗箱操作及受贿腐败的问题。所以投诉举报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行为的方式也是可以考虑选择的。 2、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细心的当事人会发现,正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首页会有一份“声明”。其内容往往包括什么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之类的话语。言外之意,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等基础之上。如果我们能够搜集到有关否定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证据,则鉴定意见失去基础,自然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确定,如果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3.5损伤程度评定时机 3.5.1应当参照本标准的具体条文规定,视损伤程度评定主要依据的不同情况,结合司法实践分别进行评定。 3.5.2凡是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评定依据的,原则上在3个月以内进行。 3.5.3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 3.5.4对于涉及容貌损害或者功能损害未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直接对照标准做出预检意见(结论)并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可待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时进行复检,做出鉴定结论。
1、伤残鉴定结果可以推翻,但是不容易推翻。只要合法,法院可以批准重新评估。 2、伤残鉴定结果能否推翻,一般取决于两个因素: 第一,要看伤情是否实际能达到鉴定某级伤残的标准。如果是你方自行委托的鉴定,对方有权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未达到伤残程度,结论有可能会被推翻。 第二,鉴定程序违法,如鉴定人没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依据不足等等,一般除诉讼外,对方是不会依据第二种原因推翻鉴定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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