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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员不能做担保: 1、夫妻双方不能互相担保; 2、贷款地以外的户籍的人员不能做担保; 3、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不能做担保; 4、离休人员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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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不被追债的情况如下: 1、一般担保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或者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2、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保证的保证人对保证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3、债权人在保证期间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不再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4、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担保期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5、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6、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一般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都可以作为担保人。但是《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担保人不能单方面终止担保,只有债务人按时履行了债务,或者是债权人放弃担保,则担保可以解除,一般当事人提供担保都需要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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