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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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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见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 常见专利侵权行为有以下几种: 1.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如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3.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二、专利权的授予条件 专利权的授予至少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新颖性 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2.创造性 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 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根据现行专利法,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形态可分为: 1、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未经权利人许可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以下3种具体形式: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2001)》第八十四条规定,包括以下4种具体形式: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3、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根据《专利法》五十九条的规定,这类行为需要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正,可予以处罚。 4、除法律明确规定之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两种侵权行为:过失假冒,即指行为人本意是冒充专利,随意杜撰一个专利号,而碰巧与某人获得的某项专利的专利号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该行为无假冒故意,但其行为结果仍然构成了假冒他人专利。反向假冒,即指行为人将合法取得的他人专利产品,注上自己的专利号予以出售,这种行为显然不够成“假冒他人专利”,但事实上侵害了合法专利权人的标记权,仍是一种侵权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专利法》中就常见专利侵权行为作出了规定,主要就是上述的四种,各位不妨具体了解一下。现实中,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的,那么就会对专利权人构成侵权,那么就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至于此时的法律责任,通常包括了三方面的内容,即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
1、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如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3、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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