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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使用期限是十年。虽然说商标注册使用期限为10年,但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之后,想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商标续展注册,商标续...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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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期限一般是10年。不过法律允许商标所有人进行续展,且对于续展的次数不做限制,也就意味着商标的保护期限能够是永久的。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能够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公告异议期为三个月。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商标异议制度的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保护期为10年,一般自批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保护期届满,注册商标所有人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的,应当在注册商标保护期届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处理的,可以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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