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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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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售离婚财产分割取得的房产,按以下方法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是财产分割前夫妻双方或一方有偿取得的,根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蚌地税〔2006〕94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能完整、准确提供房产原值或其他费用凭证,并能准确计算房产原值、费用和应纳税额的,适用20%的比例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未完整、准确提供房产原值或其他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产原值、费用和应纳税额的,按照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房屋是无偿取得的,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以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房屋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且不得实行核定征税。对离婚分割财产取得的房屋,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提供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及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等方可办理。以上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办理。
不需要缴纳。目前所有的都不需要交税。对于可能涉及到的税费就是营业税、、。的情形,属于免征着三项税的情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发[2020]108号)文件第五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 第二条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或者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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