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或个人支付,有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无保险单位支付,自费药除外; 2、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伤残职工,根据伤残等级决定是不是能够上班。 第一,工伤达到一到四级的,或者工伤五到六级,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离开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停工留薪期满,即应上班。 工伤职工什么时间上班,与鉴定结论是否下来无关,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疗工伤的期间)满,即应复工。不复工的,用人单位可以停止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并书面通知限期复工,逾期不复工的,可以按旷工处理。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如果是是工伤,首先要在当地劳动局做工伤鉴定,这是评残的首要条件,只有先确定是工伤,才能有后面的工伤评残。鉴定工伤伤残等级,则可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鉴定。一般属于市一级劳动局的下设机构。 其余的伤残等级鉴定由司法部门颁发资质的机构负责,一般是市级司法局下设的司法鉴定中心。 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的,可提请各省、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复议,省级部门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如果是是工伤,首先要在当地劳动局做工伤鉴定,这是评残的首要条件,只有先确定是工伤,才能有后面的工伤评残。鉴定工伤伤残等级,则可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鉴定。一般属于市一级劳动局的下设机构。 其余的伤残等级鉴定由司法部门颁发资质的机构负责,一般是市级司法局下设的司法鉴定中心。 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的,可提请各省、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复议,省级部门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