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
市县政府在组织征收集体土地签订协议时,往往是和村委会或者是村民小组签订协议,而不需要承包户签字。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集体土地的征收要经过以下程序,以下缺少一项就是违法的,就要慎重,不要签任何协议第一步:第二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第三步:征询村民意见。第四步:征地文件上报审批。第五步:征收土地公告。第六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征求意见。第七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报批。第八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第九步:办理土地补偿登记。第十步:补偿安置费用的支付和土地交付。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所以集体土地征收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1人已浏览
2,558人已浏览
336人已浏览
3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