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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开设有居留权的房屋是不能租赁的,除非是获得了被告方的愿意。此外,开设有居留权的房屋也不能交易、赠予,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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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留权人不可以房子出租,在我国《民法典》要求,居留权不可出让、承继。开设居留权的住房不可租赁,可是被告方另有承诺的以外。 2、居留权限期期满或是居留权人死亡的,居留权解决。居留权解决的,理应立即申请办理销户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能延期。房屋租赁合同延期,签署一份延期的补充协议即可,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只不过把租期变一下,如果租金或者其他内容也需要变,可以一并约定。不过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产权房可以有居住权,我国《民法典》规定(2021年1月1日生效),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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