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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包括农民工,都应该参加养老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参...
为满足广大农民工群体的需求,切实符合农民工特点,国家规定了一系列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那么,这些政策该如何理解呢下面找法为您介绍最新最全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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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广大农民工群体的需求,切实符合农民工特点,国家规定了一系列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那么,这些政策该如何理解呢下面找法为您介绍最新最全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农民工参保待遇农民工参保,不管是以个人的身份参保,还是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养老)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核定待遇,同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缴费不满15年的农民工,可选择多种方式继续缴费至规定缴费年限。在单位从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不足15年,一是可选择在单位继续缴费(但是最长不得超过5年)至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后再申报退休;二是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然后以个体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至规定年限,即可申报退休。已经以个体身份续保的农民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持续缴费至规定年限。以上推迟申报退休的,在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下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返乡务农可申办退保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暂时未能就业的,由社会保险部门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重新就业的,按规定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返乡务农的,可依据个人申请办理退保。养老保险关系可异地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可以办理异地转移。已在长春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在外地就业的,就业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同意接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原在外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现在长春市就业的农民工,根据本人申请,可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长春市继续参保缴费。个人账户清算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返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死亡的,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农民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申请退保的,可将其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返还给本人,社会保险关系随之终止。目前,各地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已实施一连串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供全面保障。
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确保同一地区参保农民将来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水平是相同的,这体现了新农保制度的基本性、公平性和普惠性。地方财政对所有参保农民给予缴费补贴,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保险费,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农民给予适当鼓励。个人账户养老金依据本人缴费多少和年限长短,有高有低,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反映了个人收入、地区发展、集体组织实力等方面的差距,体现了权力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 温家宝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搞好试点工作。要坚持试点先行,2009年试点范围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到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要坚持农民自愿,加强宣传解释工作,让农民充分理解参加新农保的好处,见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片面追求参保率。要坚持因地制宜,中央确定新农保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由各地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集体经济实力和农民收入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要坚持发挥农村传统养老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实行新农保后,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包括老年人的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子女仍然要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同时,要处理好新老农保制度之间的衔接,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的配套衔接工作。
为满足广大农民工群体的需求,切实符合农民工特点,国家规定了一系列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那么,这些政策该如何理解呢下面找法为您介绍最新最全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农民工参保待遇农民工参保,不管是以个人的身份参保,还是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养老)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核定待遇,同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缴费不满15年的农民工,可选择多种方式继续缴费至规定缴费年限。在单位从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不足15年,一是可选择在单位继续缴费(但是最长不得超过5年)至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后再申报退休;二是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然后以个体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至规定年限,即可申报退休。已经以个体身份续保的农民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持续缴费至规定年限。以上推迟申报退休的,在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下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返乡务农可申办退保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工,暂时未能就业的,由社会保险部门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重新就业的,按规定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返乡务农的,可依据个人申请办理退保。养老保险关系可异地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可以办理异地转移。已在长春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在外地就业的,就业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同意接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原在外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现在长春市就业的农民工,根据本人申请,可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长春市继续参保缴费。个人账户清算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返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死亡的,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农民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申请退保的,可将其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返还给本人,社会保险关系随之终止。目前,各地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已实施一连串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供全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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