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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就共同财产分割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解决;但是如果是不能协商解决的,只能是通过法律的诉讼途径办理离婚手续,并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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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那么,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在北京离婚,也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在个案中会有差异。总的来说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具体数额是按月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月份总数,一直计算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优点:方便执行。仅有姻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继父母和生父母离婚后,双方的姻亲关系解除,或者在同继父母结婚的那方生父母死亡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姻亲关系终止。 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解除,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继子女受继父母的抚养并已经成年独立生活,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一般不能自然解除,即使和继父母结婚的那方生父母死亡或者继父(母)和生(父)母离婚的也不能自动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 继父母子女一方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双方提出解除的,达成合意后解除。不论继父母子女的关系是否解除,如果继父母在年老无劳动能力或者无经济收入时,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即后赡养义务。
如果女方第一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无法定的离婚理由如家暴等证据,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婚,6个月后,女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离婚。女方争孩子的抚养权,男方也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不是一次付清,法院一般判孩子的抚养权是一月一月的支付。再者说除非你同意一次支付,一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笔钱是不是用到孩子身上都不好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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