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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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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老人”自己立的遗嘱,他人无法修改。 2、如果老人是与妻子立的共同遗嘱,是否能修改,取决时第一次公证时的约定条件。如果原遗嘱写明可以一人主张修改的,则可以修改。《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五条两个以上的遗嘱人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公证处应当引导他们分别设立遗嘱。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
遗嘱订立可以订立多份遗嘱。 如果多份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话,根据各份遗嘱的效力强弱和订立时间来解决适用问题: 1、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我国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那么就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2、在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1、遗嘱可以更改受益人。 2、受益人的规定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3、变更受益人的规定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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