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著作权法》等的相关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如有...
根据《著作权法》等的相关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如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现今互联网网络图片相互抄袭的情况很严重,网络图片如果其独创性达到作品的要求,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因此,使用网络图片属于侵权 网络图片通常为摄影作品或美术作品,作者享有的著作权包括: 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放映权、广播权 不论是否营利,将他人在网络上发布的图片在自己的网站、线上店铺等位置,侵犯了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未署名,则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如将该网络作品印刷在产品上销售,则侵犯了作者的复制权、发行权。
网络图片等侵权后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赔偿。 《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网络图片等侵权后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赔偿。 《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2人已浏览
538人已浏览
389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