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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咨询者参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中的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咨询者可以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结合女方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女方在外地(广州)经常居住一年以上,应在居住地起诉。
有居住证可以在广州法院起诉离婚。 1、如果是双方都是外地户籍,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必须回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广州,可到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与离婚证的效力一样。 2、《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另外,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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