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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发。 如果欠债人还是不还钱,可以起诉的。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 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
建议不要发欠债人的个人信息,这样属于侵权行为。是否违法这个需要法院来做判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遇见债务人不还钱的情况: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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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发布消息,已经成为一种沟通交流的方式。但是在发布消息的同时也不能口无遮拦。朋友圈也是公共场合,也要守法知礼。近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就调解了一起因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不当言论而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案件。案件起因是孙某与张某在工作中因一批货物受损而产生矛盾,随后张某就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辱骂孙某,并附上了孙某的个人信息。事情发生后,孙某认为张某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随后,孙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当面向自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做出赔偿。经过法院调解,被告张某删除其朋友圈的不当言论,并连续3天在朋友圈中向原告孙某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1500元。法官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既要提倡自由,但更要遵守法律。在微信朋友圈这个有限私密空间发言,要与在现实中说话一样慎重。在虚拟空间内发布言论,虽然有“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畅快淋漓,但在享受自由发表言论权利的同时,也要守规矩,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
你朋友涉嫌非法经营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八条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投机倒把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现行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朋友圈发送债务人信息是违法的,属于侵权行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披露他人的个人信息。 正确的讨债方式为: 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不能通过私人手段解决; 2、胜诉后,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执行; 3、法院受理强制执行后,将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财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中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法律规定的措施; 5、有能力拒不执行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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