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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投保了交强险,先由保险公司在2000元限额内赔偿(不划分责任),超出部分(含鉴定费)由你承担30%,对方承担70%。2、如果不涉及交...
车祸三七责任赔偿一般是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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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三七的赔偿,首先要自己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事故的直接损失价值,然后按照30%和70%向事故受害者赔偿自己。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赔偿对方损失时,应当从应当赔偿的总额中减去强制保险的限额,其余应当赔偿70%。如果当事人的车有商业三险,其实当事人的70%也是保险公司先赔偿的。对方赔偿当事人的损失也一样的,但他的责任是30%。《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如果投保了交强险,先由保险公司在2000元限额内赔偿(不划分责任),超出部分(含鉴定费)由你承担30%,对方承担70%。 2、如果不涉及交强险,或者不想找保险公司理赔,那么全部的损失(含鉴定费)按照你30%、对方70%的比例承担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 20)第二十一条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如果投保了交强险,先由保险公司在2000元限额内赔偿(不划分责任),超出部分(含鉴定费)由你承担30%,对方承担70%。2、如果不涉及交强险,或者不想找保险公司理赔,那么全部的损失(含鉴定费)按照你30%、对方70%的比例承担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二十一条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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