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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
1、现金担保的,需要准备足够的现金(具体数额因不同的法院和不同类型的案件而异),这种方式法院一般都会接受,弊端在于会占用大量现金;2、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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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具有以下特点:(1)质押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质押和抵押都是以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但质押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而抵押则并不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2)质押的财产为动产和权利。由于质押以转移质物占有为基本要件,不动产不适于转移占有而不能作为质押的财产,因而质押的财产必须为动产和权利。(3)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质押与抵押相同,是一种担保方式,即以质物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质物的折价或者价款优先偿还债务。(4)质押具有从属性。质押设定的是质权,质权是从属于主合同债权的从权利,在其产生、变更和消灭上对从属于主债权,债权消灭,质权也消灭。你有疑问还可以进行相关咨询。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定金合同的成立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还必须有交付定金的行为; 第二,定金担保的主合同,一般是给付金钱债务的合同。 第三,法律对定金的数额有限制,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留置担保具有以下特点: (1)留置担保,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留置权,不需要当事人之间有约定为前提。 (2)被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动产。 (3)留置的动产与主合同有牵连关系,即必须是因主合同合法占有的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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