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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有下列各类违法行为之一,依法应当给予行...
行为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或以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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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违法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明确了4大类、45种行为属于违法,其中任何一种违法行为,都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并及时予以立案。 4大类土地违法行为的立案标准包括非法转让土地、非法占地、破坏耕地、非法批地及其他类型的土地违法行为。其中,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共6种,包括,未经批准,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等。非法占地类包括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等11项非法占地违法行为,应及时予以立案。破坏耕地类违法行为包括,占用耕地建窑、建坟,破坏种植条件的;未经批准,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等共6项。非法批地类违法行为包括,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或者超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核准或者批准建设项目前,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或者办理供地手续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在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对涉嫌违法使用的土地或者存在争议的土地,已经接到举办,或者正在调查,或者上级机关已经要求调查处理,仍予办理、登记或颁发土地证书等17项。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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