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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的,只负有限责任。在出资以后,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的承担责任。股东个人财产不用于偿还公司债务。2、除非有证据证明,股东甲有将公司资产据为己...
在我国《》第20条规定: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滥用公司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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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第20条规定: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情形包括:虚假出资、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滥用对公司控制权、公司的“脱壳”经营等。
1、的,只负有限责任。在出资以后,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的承担责任。股东个人财产不用于偿还公司债务。2、除非有证据证明,股东甲有将公司资产据为己有等行为,而损害利益的。才由股东承担责任。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未足额出资、怠于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灭失无法清算等情况,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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