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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结婚前,父母明确表示嫁妆属于对女儿一方的赠与,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后,配送的嫁妆且没有明确...
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进行了物权公示等作为认定嫁妆归属的参考标准。所谓嫁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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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的婚后生活就是粗茶淡饭,是清洗家务。这是一看就出来的。是在日常生活中的互帮互助,是在面对困难时的共同进退,披荆斩棘,是在大海里的一艘船共同进退,是绑在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但是生活总是有很多繁琐事,有可能一方不同意另一方的意见,各持己见,导致种种问题的产生,而这些问题有可能导致一些事情的开花结果。更有可能会影响到彼此关系。作为夫妻,那么结婚之后有一个问题,就是嫁妆钱是属于夫妇二人的共同财产吗?我先来科普一下嫁妆的意思,妇女在结婚时带到她丈夫家里的所有东西。以及他的私人物品或者赠品,在准备结婚后,女方即准备嫁妆,而有的富人当自己女儿当生时还特地亲自动手造酒,然后经过一系列操作,一系列密封等等,酿成了女儿红。等到结婚的时候,给亲戚朋友们喝。嫁妆的丰厚程度有多有少,嫁妆统统都比彩礼多得多,到了21世纪,嫁妆就越来越多了,像星星一样多,而嫁妆一般是陪嫁轿车和房子。而送嫁妆的含义就是有两点。1.为了女儿过得更加好。有自己的一份私有财产2.尽量给女儿争取在男方家的地位,嫁妆多就可以显示女方家有经济高低,尽管平凡的普通人嫁妆是乱凑的。所以就像与手指和项链一样等。以上两点是嫁妆的基本内容。说来说去还是没说到这份财产是属于谁的财产。从形式上看,根据法律知识,这份财产就是属于女方家的私有财产,不是属于男方家属的。婚姻关系按照法律分析确立,夫妻在此后即婚姻关系确立之后所持续多少时间的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依照我国的传统文化知识以及夫妻之间的相关法律知识,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是结婚时女方的父母送去给予女方的,应认定是妻子父亲和母亲对自己子女的私有关心,而不是送给他们两个人的,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因为这是女方给自己的女儿的专属物品,不是给他们的共同物品,但是严格来说又是送给他们两个人的,但不是送给丈夫单独一人的是专门送给自己女儿的礼物哇!但是又从另一方面说起,既然结为夫妻,那么还分的有理有据干什么,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不用分的那么清楚,如果按照这种说法来讲,那么嫁妆钱当然属于夫妻二人之间的共有财产。一日为妻终身为妻一日为夫终身为夫,分分合合合合分分,何须计较太多,家和万事兴,夫妻之间应当共同进退,你有麻烦我和你一起面对,而不是去讨论嫁妆钱是属于你自己还是我自己的。当然还得靠法律知识来理性分析,不能按照民间意识来说,所以若有争执还必须请律师出手相助。
如果在结婚前,父母明确表示嫁妆属于对女儿一方的赠与,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后,配送的嫁妆且没有明确约定是对女方的赠与,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嫁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结婚之后购置嫁妆,并且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结婚之前购置嫁妆,并且对该嫁妆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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