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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长刑事拘留时间起算方法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
延长拘留期限的算法: 1、如果案件复杂,期限届满未终结,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2、如果是交通不便、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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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限起算时间: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实践中公安机关使用的《拘留通知书》中,我局在x年x月x日x时写着以xx罪嫌疑的xx刑事拘留。既然《拘留通知书》注明拘留是从X开始的,那么按照正常的了解,拘留期应该从那个时候算起。另外,关于刑事诉讼中期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是假日的情况下,假日后的第一天是到期日。但是,对于嫌疑犯,被告人和犯罪者在拘留期间,到期日为止,不得因假日延长拘留期限到假日后的第一天。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可折抵相应刑期。在计算先行羁押的日期时,是从执行羁押的当日起计算。刑事拘留期间既然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拘留后的三日以内也应当理解为从执行拘留的某日某时起算。
延长刑事拘留时间最多为30天。在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以延长一天至四天。对于逃跑、多次、重大嫌疑人,审批时间可延长至30天。
1、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然而在实践中几乎所有案件,侦查机关都是在接近30日时才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批捕。如此任意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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