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支付较少的代理费或不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为,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有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权代理非经被代理人追认,不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这是法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其意思自治,不让其承担不测之损害。但在某些情况下,相对人是善意的且无过失,如果完全尊重被代理人的意思,强令代理行为无效,置善意相对人的利益于不顾,势必影响交易安全。要求相对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详细考察被代理人的真正意思,不仅要花费很大的成本,实际中也很难做到。因此,只要相对人对行为人有代理权形成了合理信赖,即使实际情况相反,也应保护这种信赖利益,在一定程度上牺牲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将无权代理的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以维护交易安全。这就是表见代理制度。
《知识产权代理》涉及的问题涵盖了商标、专利、版权这三大块内容,具体包括知识产权代理总论,商标代理概论,商标注册业务中的代理,商标异议和商标异议复审中的代理,注册商标争议程序中的代理,商标国际注册中的代理,商标转让、许可和质押中的代理,商标诉讼申的代理,专利代理概论,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专利申请审查程序申的代理,专利复审、无效宣告程序中的代理,专利转让、许可中的代理,专利诉讼的代理,版权代理概述,版权转让、许可中的代理,版权诉讼及其代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8人已浏览
871人已浏览
347人已浏览
1,2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