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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损失2000元以内),可以按快速程序处理。 1、保护现场不要破坏,打电话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需报上车牌号、车主姓名...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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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追尾事故处理流程:1。打开双跳灯(也叫双闪,一般在中控台中央,三角形符号);2、如果机的,先拍照,一定要把两辆车,标志线拍进去,尽量能一眼看出实际情况,没有拍照手机的,找粉笔画线,把车轮廓画下来,如果没有任何工具可以记录,而事故责任判断没有问题,可以靠边撤离现场(如追尾事故);3、报警110,说明地点。交警会问你能不能移动车辆。如果你能移动,你必须离开现场。;4、疏散事故现场,即离开道路中心的交通区域(尽量靠边停车,不影响交通);5、与对方司机交谈,记下车牌、车型、车辆单位;6、警察来了以后,会划分责任。
轻微追尾自己全责的处理,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1、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 2、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负全责的话,可以凭借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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