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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2、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一)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二)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三)有再就业要求的。 (四)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二)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三)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四)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五)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
怎样领取失业救济金?领取失业救济金的程序是,失业人员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单位承办人带着失业人员的相关资料去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救济金申领表。失业者本人带上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原单位盖章的救济金申领表,两个月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救济金领取手续。据市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据了解,根据《太原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失业职工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累计工龄确定的。失业前累计工龄满1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救济金。在此基础上,工龄每增加1年,增领1个月失业救济金,最长领取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救济金由失业保险机构按人按月发给,发放标准为本县(市、区)当年法定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
失业保险费领取程序:1、使用者书面通知失业者享受待遇,将失业者名单、文件等资料报告给7天内失业保险经营机构。2、失业者必须在60天内向经营机构申请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3、经办机构需在街道失业人员保险金申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确认以后次月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其他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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